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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斯狼族,栖息在阿拉木大平原,一望无际的辽阔土地就是狼人的狩猎场,任何角落都充斥着狼人脚步如飞的身影以及凶残的猎杀。不只是阿拉木大平原上生存的动物,任何进入这里的其他种族,都可能成为他们狩猎的目标。
斯卡斯峡谷,阿拉木大平原北方边境入口,此刻峡谷之中正在进行着一场血与火的大战。
横宽百米的峡谷中躺满了尸体,有人类的剑士,高大的牛头人,更多则是狼人的尸体。相比起身穿精良半身甲,手持盾牌、利刃,装备精良的人族士兵,或者是身高两米五以上,体魄强健的牛头人,狼人并没有太大的优势。
战斗还没有结束,浓烈的血腥气息覆盖了整个峡谷,喊杀声冲天,像是死亡禁地一般,连飞鸟都远远的躲开,不愿从上空飞过。
“咳咳!”
一个角落上,几具尸体突然翻起,爬出了一个瘦弱的狼人,眼睛没有焦距的茫然看着四周,无数尸体让他感到骇然。
“这是什么鬼地方?这些是什么怪物?”
孙伯纳,国术高手,精通形意、八卦、戳脚、铁线拳等十几门武学,名声之大,在世界地下黑市无限制格斗中被称作‘黑拳之王’‘地下之王’‘大国手’,鲜有对手》■,。同样他也是不折不扣的武痴,为了追求更强大的力量,居然用电流刺激穴窍,提升身体素质,以其练功。在外人看来,孙伯纳就是一个疯子,可怕的武疯子,恐怕没有人会想到他竟然会死在练功之上,导线短路,就被活活的电死。
当眼眸凝实,他终于清楚了现在的情况,脑海中无数记忆纷至沓来,自己竟然没死,竟然附身在一个名叫伯纳的狼人身上。
“想不到我竟然是个傻子!”他低头看着自己毛绒绒的狼爪,手掌类人,有无根手指,能抓能握,但要尖锐的多,手背还长满了毛茸茸的灰色绒毛。虽然现在没有镜子,看不到自己样貌,但看四周的狼人尸体,恐怕也差不多,他一笑,露出尖锐的犬齿。
这种发生在别人身上足以让人吓呆的事情,但伯纳站在满是尸体的战场上,竟然还能笑出来,无疑对得起他’疯子’的称号。
他真的是一个疯子。
说起来这个叫伯纳的狼人,命运相当的悲惨,自幼丧父,在他还没有出生的时候,他的父亲被征召参军,后来就音信全无,恐怕早就死在了战场上。母亲独自将他拉扯大,应该是营养跟不上,从小他就身体瘦弱,时常被同龄人欺负,脑子不好用,被村里人叫做傻子。三年前,这个世界上唯一疼爱他的母亲撒手人寰,他的境遇更加凄惨,到头来,这次又被村长算计,不但父亲留下的家产全部被贪墨,他也被顶替了村长的儿子参军服役。由于身体瘦弱,比起正常的狼人要矮上一头,在军队中同样饱受欺负,这次更是被提到了前线,成为了炮灰军的一员。
他的能力,别说是强壮的牛头人,恐怕连一个精锐的人族士兵都打不过,刚一开战,就被拍中脑袋昏死了过去,幸好倒在的地方是一个角落,身体完整保留下来。
四周尸体堆垒,血流成河,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让人作呕的血腥味道,面对这般环境,就算是孙伯纳以前在地下黑市拳赛打拳,也没有见到过,毕竟那个世界已经是和平时期。但他不仅没有半点不适,反而非常的适应,宛如天生的战士,鲜血尸体只会让他更加兴奋,不得不佩服他的粗神经。
“那里还漏掉了一个狗崽子,谁去干掉他!”
“我来!”
一群人族士兵还有几个高大的牛头人冲破了狼人构成的防线,向着这边冲了过来。半途中冲出了一个身披半身甲的战士,双手提着重剑,看样子是一位双手大剑士,身上沾满了鲜血,剑身都变成了红色,一脸狞笑的向着孙伯纳冲来。
“肮脏的狗崽子,给老子去死!”
一股血腥气扑面而来,这个大剑士手上杀过不少人,重剑一横,就要把孙伯纳腰斩。
“恩?这地方太危险了。”孙伯纳这才反应过来,现在是战场上,自己好像是个狼人,而这时那人类士兵手中的大剑已经向他砍了过来。
孙伯纳上一世号称大国手,他并不喜欢使用兵器,反而擅长使用自己的身体,全身任何地方都是杀人的武器,只要被他近身,对方必死无疑。这一动,他才发现,新的身体素质很强。要知道,他继承这个身体的傻子狼人身体比起正常的狼人可是要差上很多,即便是如此,比起前世的地球人强的太多太多。
以这具身体的素质而言,在前世可以直接参加奥运会,他可以轻易击败四五个强壮的地球人。这还是相对资质较差的个体,他不由的对于这个世界产生了很大的兴趣。
“怎么可能?”
孙伯纳向前一冲,把大剑士吓了一跳,手中重剑虽长,但是重量不轻,回防速度很慢,如果被狼人近身,他不由的怀疑以他身上的皮甲,能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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