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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人谈论爱情,”马辛说,在皮革上不紧不慢地磨着剃刀,那节奏像是在催眠。“那很好,存在着爱情。政治家谈论责任,那也很好,存在着责任。艾里克豪弗谈论后现代主义,胡夫黑夫纳谈论性,亨特汤普森谈论毒品,吉米斯瓦加特谈论全能的上帝,万物的创造者。那些东西都存在,而且很好。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杰克?”

    “是,我想我明白。”杰克兰格雷说,其实他一点儿也不明白,但当马辛心境不好时只有疯子才会跟他争论。

    马辛把剃刀刀刃向下,猛地将皮革砍成两段,一长条皮革像割断的舌头一样落到赌场地板上。“但我谈论的是死亡,”他说“因为说到底,死亡才是最重要的。”

    ——乔治斯达克:驶往巴比伦

    第22章潜逃

    一

    假装你在写一本书,他想,朝左开上学院大街,把校园扔在身后。假装你是那本书中的一个人物。

    这是一个很有魔力的想法。他的内心充满了极度的恐慌——就像一种精神的旋风,一些可能的计划的碎片在其中飞转,仿佛被撕破的风景画。但是,一想到他可以假装这不过是一部无伤大雅的小说,他不仅可以驱使自己,还可以驱使故事中别的人物(如哈里森、曼彻斯特—),就像他坐在灯光明亮的书房,手边放着一听冰镇百事可乐或一杯热茶,在纸上随意驱使笔下人物一样。一想到这一点,他头脑中的狂风突然停息了。一些无用的东西随风而去,只留下他片段的计划他发现自己能很容易地把这些片段拼凑起来,发现他连可行的方法都想到了。

    最好能成功,泰德想。如果不成功,你会落得个保护性监禁,而丽兹和孩子们肯定会死去。

    但是麻雀是怎么回事呢?麻雀是为谁而来的呢?

    他不知道。罗立告速他它们是灵魂摆渡者,是活死人的先驱,这很符合,不是吗?是的,在一点上很符合。因为狡猾的乔治又活了,但狡猾的乔治也死了死了,烂了,所以麻雀符合他但并非完全符合。如果麻雀曾把乔治从阴间引来,乔治自己怎么会一点也不知道它们呢?他怎么会不记得所写下的那句“麻雀又飞起”呢?他用血在两个公寓的墙上都写过这句话。

    “因为是我写的。”泰德喃喃自语道,又想起在日记本上所写的话,那是他快要进入恍惚状态时写的。

    问:那些鸟是我的吗?

    答:是的。

    问:谁写的关于麻雀的话?

    答:知道的人我是知道的人。我是拥有者。

    突然,几乎所有的答案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可怕的,不可思议的答案。

    泰德发出一种长长的、颤抖的声音,那是一种呻吟声。

    问:谁使乔治斯达克复活的?

    答:拥有者,知情者。

    “那并不是我的本意。”他喊道。

    但那是真的吗?真是这样的吗?乔治斯达克简单粗暴的性格不是也很让他喜欢吗?难道他不敬仰乔治,一位从不磕磕碰碰的男人?一位坚强的男人,从不害怕所在酒柜中的魔鬼?一位没有妻子或孩子要牵挂,不受爱情约束的男人?一个对人生一切难题给予直截了当回答的人?

    一个拥有黑暗因此不怕黑暗的人?

    “是,但他是个狗杂种!”泰德冲着闷热的美制四轮汽车大叫道。

    “对——但你觉得那也很有吸引力,是吗?”

    也许他泰德波蒙特并没有真正创造出乔治但他身上的某种渴望使得斯达克复活,这也并非不可能吧?

    “问:如果我拥有麻雀,我能用它们吗?”

    没有回答。他觉得会有答案的,他能感觉到答案就在那里跳动,但他还抓不住。泰德突然害怕他自己会拒绝这一答案,因为他对斯达克有些喜爱,他有点儿不愿斯达克死去。

    “我是知情者。我是拥有者。我是始作俑者。”

    他在路口红绿灯前停了一下,然后沿着2号公路朝班戈尔和鲁德娄驶去。

    罗立是他计划中的一部分,对这一计划他自己也没完全想好。如果他真的设法甩掉跟着的警察,却发现罗立已经离开办公室,那怎么办呢?

    他不知道。

    如果罗立在,却不肯帮他,那又怎么办呢?

    他也不知道。

    “当我遇到这些麻烦时,我将破釜沉舟,不顾一切。”

    现在他正从右边经过黄金楼,黄金楼是座长形管状建筑,有预制铝合金建成,涂了一层特别难闻的液体,四周十几亩地摆满了废旧汽车。这些汽车挡风玻璃在灰蒙蒙的阳光下闪着光,箱一片白色的星星。现在是星期六下午——已经过了二十分钟了,丽兹和邪恶的绑架者可能已在去罗克堡的路上。虽然黄金楼中可能会有一、两个店员在卖零配件,但泰德相信废车场中肯定没人。大约两万辆破损程度不同的汽车停在那里,杂乱地排成十几行,他就该能把他的汽车藏在这里他必须把它藏起来。这辆车有肩膀那么高,像个盒子,灰色的汽车两边涂着发亮的红漆,非常引人注目。

    迎面的路牌上写着:校区慢行。泰德感到有根烧红的铁丝捅进他的内脏。就在这儿。

    他瞧瞧后视镜,看到普利茅斯汽车仍跟在后面,隔着两辆车。这并不像他希望的那么好,但恐怕也只能如此了,其余的就只能靠运气和出奇制胜了。他们并没有想到他会逃走。他为什么要逃走呢?有那么一瞬,他不想逃了。如果他停下车,会发生什么事呢?当他们在他后面停下,哈里森下车问他出了什么事时,他会说:“出了很重要的事,斯达克劫持了我的家人,麻雀仍在飞,你瞧。

    “泰德,他说他杀了那两个监护房子的警察。我不知道到他怎么干的,但他说他干了而且我我相信他的话。””

    泰德也相信他的话,这就是要命之处,这就是他不能停下来请求帮助的原因。如果他想干什么蠢事,斯达克会知道的。他不认为斯达克能读出他的思想,至少不能像幽默书籍和科幻电影中外星人读地球人思想那样,但他能“收听”泰德能很清楚地了解泰德想干什么。泰德也许能出奇制胜——如果他能弄清楚该死的麻雀是怎么回事——但现在他只想按计划行事。

    那就是说,如果他能做到的话。

    这里是学校的十字路口,像往常一样,拥挤不堪。多年来,总有车互相撞上,主要因为人们忽视了这是个轮流穿行的十字路口,总是直冲过去。每次发生事故后,就有大量的来信,主要是焦虑的家长们写的,要求镇里在十字路口安上红绿灯,而每次收到信后,镇管理委员会就会发表声明,说“正在考虑”要装红绿灯以后这事就石沉大海,直到再次发生撞车事件。

    泰德加入到长长的车队中,等待通过路口往南面开,他往后看了一下,确信棕色的普利茅斯车仍在两辆汽车后面跟着,然后看着十字路口混乱的车辆。他看到一辆装满蓝发女郎的汽车差点儿撞上一对年轻夫妇开的z型大货车,z型车里的女郎向蓝发女郎喝倒彩。他看到自己由北向南穿过后,一辆长长的运奶车正好将由东向西驶过,这是一个意想不到的机会。

    他前面的车开过去了,泰德开到路口。通红的铁丝又捅进他的肚子。他最后一次看看后视镜,哈里森和曼彻斯特仍跟在两辆车后。

    两辆汽车在他面前交叉而过。他的左边,运奶车开到路口。泰德深吸一口气,稳稳的把车开过十字路口。一辆往北驶过奥罗诺的小货车在另一条道上从他车边驶过。

    他内心深处有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一种需要——想要猛踩油门,炸毁他的汽车。然而,他却以每小时十五英里的校区速度平稳地向前开着,眼睛盯着后视镜,普利茅斯车仍在等着过路口,排在两辆车后。

    嘿,运奶车!他全神贯注地想,好像他靠意念就能让车开过就像他用意念就能驱使小说中的人物和事件一样。运奶车,现在开过来!

    运奶车真的来了,它慢慢地开过十字路口,像一个机器贵妇人。

    它一挡住后视镜中的棕色普利茅斯车,泰德真的猛地踩下油门。

    二

    往前半条街可以向右拐,泰德拐了进去,以四十英里的时速冲上一条小街,祈祷着此刻千万别有孩子冲上马路捡皮球。

    当他发现这条街似乎是条死胡同时,心中一阵恼怒,然后他看到还可以向右拐——岔路被拐角那家高高的篱笆遮住了一部分。

    他在钉子路口急刹车,猛地向右一拐,轮胎发出轻微的摩擦声。往前一百八十码,他又向右拐,迅速将车倒向这条街与2号公路的交叉处。他现在已退回到距刚才十字路口以北四分之一英里处的主干道。如果运奶车在他右转弯时挡住了视线,像他所希望的那样,那么棕色的普利茅斯车现在仍沿着2号公路向南行驶。他们也许不知道出了什么事虽然泰德怀疑哈里森不会那么愚蠢。曼彻斯特也许会,但哈里森不会。

    他向左一转,瞅准无车过往的短暂空隙冲了过去。一辆向南开的福特车的司机不得不紧急刹车,当泰德从他车前横穿过去时,福特车的司机冲泰德挥挥拳头。泰德又一次踩足油门。如果一个巡警看到他公然超速,那就太糟了。他不能耽搁,必须尽快把这个又大又亮的汽车驶下公路。

    返回废车场有半英里路程。泰德一边开车,一边盯着后视镜,看看普利茅斯车出现没有。他左拐进黄金楼时,也没见到那辆车。

    他慢慢把车开进门内。一块肮脏的白色招牌上写着褪色的红字:闲人莫入。要在平日,他立刻就会被发现并赶出来,但今天是星期六,而且刚好是午饭时间。

    泰德驶进一条通道,两边叠着破汽车,有两层楼高。压在最下面的汽车已经变了形,好像正在慢慢融入地下。地上是黑乎乎的油,应该是寸草不生的,但却长着茂密的绿草,高高的向日葵无声地摆动着,好像原子弹爆炸后的幸存者。一株高大的向日葵从一辆食品车破碎的挡风玻璃中长出来,这辆车像条死狗一样底朝天躺着。向日葵毛茸茸的绿色根茎像只握紧的拳头一样缠在车轮上,第二只拳头则握住一辆旧卡迪拉克车盖,这辆车正叠在食品车的上面。向日葵盯着泰德,就像一个死去怪物的又黑又黄的眼睛。

    这是一个巨大的、寂静的汽车墓地,泰德感到毛骨悚然。

    他把车向右拐,有向左拐。突然,他看到到处都是麻雀,它们站在车顶、车厢和油乎乎的破发动机上。他看到三只小麻雀在盛满水的车轮壳中洗澡,当他开进时它们并没有飞走,而是停下来,用珠子一般的黑眼睛注视着他。一块挡风玻璃靠着一辆旧普利茅斯汽车的一侧,上面停着一排麻雀。他在离他们三英尺的地方驶过,它们不安地拍拍翅膀,但没有飞走。

    活死人的先驱,泰德想。他的手伸向额头上的白色疤痕,开始不安的揉它。

    他驶过一辆大发牌轿车时,看到那车的挡风玻璃上有个像陨石砸的洞,从这洞望进去,他看到仪表板上有一大滩干了的血。

    那洞不是陨石砸的,他想,感到反胃、晕眩。

    一大群麻雀站在大发车的前排座位上。

    “你们想把我怎么样?”他声音沙哑地问“你们到底想要干什么?”

    他内心似乎听到某种回答,似乎听到它们一起尖声回答:“不,泰德——你要我们干什么?你是拥有者,你是始作俑者,你是知情者。”

    “我他妈一点儿也不知情。”他低声说。

    在这一排的顶头,有一辆新式超豪华卡特莱斯轿车,整个前半部已被人截走,这辆车前有片空地。泰德把车倒进去,然后下了车。从这一头向另一头望去,泰德觉得自己有点儿像迷宫中的一只老鼠。这里有一股汽油味和难闻的传动液味,四周静悄悄的,只有远处2号公路上汽车的嗡嗡声。

    麻雀从四面八方看着他——褐色小鸟的一次无声的聚会。

    突然,它们同时展翅飞起——成百上千只麻雀一起飞起,空中一下子充满了翅膀的拍动声。它们一起飞上天空,然后向西飞去——往罗克堡的方向飞去。突然他又感到那种蠕动这次是在皮肤里面。

    “我们还要互相窥视一下吗,乔治?”

    他开始低声唱起鲍勃狄兰的歌:“约翰韦斯利哈丁是穷人的朋友他行走时双枪在手”

    那种蠕动、瘙痒的感觉似乎更强了,主要集中在他左手的伤口处。他也许全错了,只是一相情愿的想象,但泰德似乎感觉到斯达克的愤怒和挫折。

    “和电报一起他的名字在回响”泰德低声唱着。前面油乎乎的地上,有台生锈的发动机底盘,像座扭曲的铁像残骸,很不引人注目。泰德把它拾起来,回到自己的汽车旁,嘴里仍断断续续唱着约翰韦斯利哈丁,同时想起了那只同名的浣熊。如果他砸几下他的汽车,把它伪装起来,如果他再有两个小时,这可能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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